还没靠近红旗基地入口处,范逸云就听到基地里传出的砰砰巨响。“这是什么动静?”“噢,这是红旗战士队列操演的正步声”“正步是什么步?还有歪步吗?”漂亮的女秘书歪着可爱的脑袋,眨巴着大眼睛好奇地问。
“那是一种非常有气势的步伐,比时装模特的猫步漂亮多了,那是世上最威武,最壮观的一种步伐。”
车子停在基地入口处巨大的草坪上。远远望去,基地围栏大门两侧,书写着八个鲜红的大字“犯我天威,虽远必诛!”巨大的惊叹号,彷佛一把滴血的战刀,刚刚掠过敌人的脖子。两名哨兵身着白色水兵礼服,脚蹬长筒皮靴,隔着大门相向而立。宛如铜浇铁铸般,挺拔的身形纹丝不动,刺刀反射着冰冷的阳光。配合着围墙上的大字,范逸云迎面感受到冰冷的杀气。
“敬礼!”耳边想起炸雷般的一声呼喝。哨兵啪啪两声,将持立脚边的步枪提起至身体正前方。饶是范逸云见识不凡,阅历过人,也不禁被这浩荡军威吓的浑身一抖,身边的秘书更是花容失色。抬眼一看,王裕与他的军官正纷纷拱手还礼。也慌忙拱手。“这是持枪礼,红旗舰队军规,见到重要客人和高级军官的礼节。”王裕赶紧解释。
因为身份的关系,范逸云曾经多次深入军营,也曾经检阅过军队。对于佣兵,更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而眼前的肃杀之气带来的震撼,确是前所未有。相对于帝国军队也是威武,但没有杀气,佣兵舰队花哨但自由散漫的阵势,红旗舰队给他的第一印象,就是两个字:寒冷,从骨髓里透出的寒意。
在机场见到肖傲的时候,舰队正在演习紧急起飞。凄厉的警报刚刚响起在基地上空,担负战备值班任务的战士们已飞快冲了出来。似洪流,像利箭,空无一人的太空港刹时人头涌动。白色的水兵队列,蓝色的飞行员队列,橙色的辅助兵队列,迷彩色的陆战队队列。泾渭分明,疾而不乱。像一条条奔腾的河流汇入大海,几条队列眨眼间登上战舰。太空港顿时空空荡荡。随即,舰队腾空而起,上升过程中已行排好编队。转眼间,一群战机飞出母舰,盘旋在舰队周边,虎视眈眈地担任警戒。
“威风!”从震惊中恢复过来的范逸云只会用这个词表达自己的震撼。不知不觉间,眉际间的阴霾已经烟消云散,心头那块千斤巨石,也飞到了九霄云外。观看了舰队演习录像之后,范逸云彻底被红旗舰队征服了。
“哈哈,这没什么。作为军人,枕戈待旦,秣马厉兵,时刻准备消灭来犯之敌,这是我们的职责。虽然是和平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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