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会的事情闹得满城风雨,又因为兄弟会的人喜欢隐藏在旅馆和酒馆,导致我们现在都没有生意了,看那边那三个,就只有他们这些已经麻木的乞丐才会喜欢这里,赶也赶不走!’
从前台后方的房间走出一位和在爱兰泽共和国遇到的罗姆爷体型相差无几的壮汉。
‘巨人族?’
‘是小巨人族,真正的巨人族可是一脚可以将整个旅店踩成渣渣的庞然大物。’希斯纠正道。
葛雷姆斯在爱兰泽共和国的时候也不是没有想过去问罗姆爷,但因为时间紧迫,导致他忘了这件事,在看到眼前这个壮汉的时候才想起这个问题。
‘啊哈哈~很奇怪吗?像我这种最适合攻城掠地的巨人会在这里当一个小小的旅店当老板。’壮汉挠了挠头说道。
‘……’希斯闻言对他使用了【鉴定】,发现对方居然是混血儿,体内有兽人的狼族血脉,确实可以当做一个攻城掠地的战争兵器!
‘诶~毕竟人各有志嘛!又没有人规定你一定要成为士兵,成为什么大杀器,自己人生的主人公不就是自己吗?哪需要那么多规定!’希斯上前对那个壮汉说道。
‘哦!’壮汉闻言顿时眼前一亮,看着在自己面前显得娇小无比的希斯,‘没想到阁下会说出如此富有哲理的话,想必您就是那位最年轻的勇者——希斯梅雅大人吧!’
‘是的!’希斯并没有否认,但被人家这么一说她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既然勇者大人!那么就算你们免费吧!’
‘这……这怎么可以……’
‘嘛~最近因为兄弟会的事情,我们已经快要干不下去了,能接待勇者大人,可是我的荣幸呢!’壮汉拍了拍胸脯哈哈大笑道。
‘这样啊……’
看他那个表情,说不在意是假的,实际上因为生意无限接近于无,使他现在已经差不多绝望了,不然也不会让那些乞丐进来买醉。
赶也赶不走?看他那个体型!估计将全城的乞丐都抡一遍都不是问题(一人一拳),怎么可能赶不走那三个乞丐?!
‘……’虽然知道事实,但希斯和葛雷姆斯却没有点明,毕竟人家的生意都快做不下去了,这么说的话跟嘲笑有什么区别?!
最后,希斯和葛雷姆斯订了一间双人房,然后便离开了旅店,现在还没到晚上,他们还可以在这座城市多逛一会儿。
大街上的人们并没有像爱兰泽共和国那般愁云惨淡,但也绝对没有什么好心情,兄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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