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却也称得上纨绔子弟,经营着一家不大不小的公司。生意场上交往,他不仅让她赚得了钱,更叫她勾走了魂儿,而且一见钟情,无法自拔。为了引起她的注意,他给自己设计了一个招牌动作,把右手食指和中指V字形分开,将嘴夹于中间,以表示他Victor式的爱意。但何俐可每次见他都明确表示对他毫无兴趣。他也不顾一厢情愿,每天早上一束红玫瑰,晚上一条短信,希望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何俐可早算计出此人身上已无利可图,自己对他更无半点好感,因此干脆来个置之不理。送花的人讨厌,火红的玫瑰却无罪。尽管送花的人远不止他一个,但鲜花赠佳人,终究多多益善。每日花开满屋,在公司那些人面前也显得很有面子。何乐而不为!
可是与Victor的玫瑰相比,何俐可对他的反应却是冰火两重天。对于他每晚发来的那些千篇一律的短信,赶上工作繁忙或者心情不爽时,她便索性视若无睹。而此刻,一段街头丽人行令她心绪大好,Victor的短信误打误撞竟有了锦上添花之妙,让她心花怒放,于是破天荒地回复道:我从不和单细胞生物约会。
虽然被拒绝,但Victor心中却充满了千年等到一“回”的感动,几欲垂泪。当即放下晚餐后所有事务编辑短信,更恨不得吐出所有食物,以免占据肚中空间,影响自己满腹经纶的发挥。但他用于冥思苦想的时间,却似人类经天纬地的进化史一般漫长。幸好何俐可从未萌生过等他短信的念头,否则也难免要领悟一番海枯石烂的感觉。
这似乎是属于花的一天。何俐可芳心自喜之际,忽然闻到一股花香,那味道清香浓郁,久久不散,居然给她一种花香醉人的幻觉。她变得步履蹒跚,有些摇摇欲坠,突然臂弯被一只手托住。她扭头想看清对方的面目,可那人的模样却越来越模糊,最后消失于咫尺眼前。
余香不绝,自鼻孔传来,犹如幻嗅,却令何俐可头痛欲裂。不知过了多久,她拼命睁开了双眼,看到的却是一片黑暗。恍惚中,她联想到了地狱和死亡。
“我还活着吗?”她心里自问道。
伸手不见五指,那才是黑暗的样子。想到这里,她开始去感觉、去活动自己的双手。她做到了,但随之而来的是手腕的疼痛,以及“哗啦”一声金属的声音。她感到双手被手铐之类的东西锁住了。
“能听见声音,还知道疼,这就证明我还没死。”何俐可心道。
周围的环境好像在进一步印证她的推理,“嚓”的一声,房间里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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